不能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創造有哪些? 二維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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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23-01-29 16:44 發明創造違反法律規定,社會公德或者妨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情況下,是不能被授予專利權的。 那么,《專利法》中不能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創造具體是如何表述的呢?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五條,對違反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發明創造,不授予專利權。 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獲取或者利用遺傳資源,并依賴該遺傳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不授予專利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十五條,對下列各項,不授予專利權: 1. 科學發現 例如:在自然界中發現了千金藤素是不能被授權的,但是從植物中提取的方法是可以獲得授權的,提取出的物質以及應用都可以獲得授權。 2. 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 例如:比賽規則、管理方法及制度、演繹、推理方法、儀器和設備的操作說明等。 3. 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 需要注意的是:用于實施疾病診斷和治療方法的儀器和裝置,以及在疾病診斷和治療方法中使用的物質或材料是屬于可被授予專利權的客體。 4. 動物和植物品種 動植和植物品種專利法不予保護。動物和植物品種可以通過專利法以外的其他法律法規保護。例如,植物新品種可以通過《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給予保護。 5. 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 需要注意的是,為實現核變換方法的各種設備、儀器及其零部件等,均屬于可被授予專利權的客體。 6. 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結合作出的主要起標識作用的設計 |